鄂职院青字〔2017〕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文件要求,2017年下半年分配我校拟计划发展团员名额127名。我校团委决定于本学期按上级分配计划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我校在校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上进,认同团的章程;
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
4、具有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发展程序
1、名额有限,各团总支对申请入团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查,按《团员名额计划表》人数,确定入团人员名单。(老团员不在申请之列)
2、校团委将对拟入团团员发放正式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确认取得团籍。填表时,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校团委于元旦前组织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团总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在保证质量、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二O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 团员 团总支 各教学院
抄报:学校党委
共青团304am永利集团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团员名额计划表
单 位 |
分配数量 |
备注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4 |
|
财经学院 |
2 |
|
医学院 |
20 |
|
口腔学院 |
19 |
|
护理学院 |
15 |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
信息技术学院 |
4 |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2 |
|
建筑技术学院 |
3 |
|
物流学院 |
4 |
|
美容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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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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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分院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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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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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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