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6届贫困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7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计划(2015—2019)>的通知》(鄂教财[2015]9)及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6]1)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教学院要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每个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任务和有效举措。各教学院要把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二、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就业帮扶对象包括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及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各教学院要做好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实施“一生一策”动态跟踪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精准服务,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
三、加强对帮扶对象的分类引导。各教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对一”服务,精准帮扶。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困难的具体原因,包括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就业能力困难、就业专业困难等。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通过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加大对帮扶对象职业能力的辅导和提升。
四、整合校院资源,实行岗位推荐。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各方力量搜集就业岗位,针对学生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信息,把就业岗位优先推荐给他们,促进其尽快就业。鼓励困难生申请各类面向基层的就业项目,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就业信息进行筛选,推荐与困难生相匹配的职位信息,确保每个帮扶对象安全高质就业,并对帮扶对象进行长时间的就业跟踪服务。
五、对家庭经济特困生实行经济援助。对于低保家庭的学生,帮助申请政府各级部门的求职补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学工处会同帮助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助。
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主动性和预见性,扎实有效地做好贫困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各教学院将帮扶名册及《精准帮扶需求调查联系卡》于720日前交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
1、就业精准帮扶工作联络电话
2、贫困生就业精准帮扶需求调查联系卡
3、精准帮扶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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