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学校优秀教师典型,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弘扬高尚师德,提升教书育人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辅导员以及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潜心教书育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近三年来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或省、市级相关荣誉称号。
三、推选名额
本届校级“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与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并确定1-2名候选人上报学校(教师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教师人数在3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向教育援疆、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五、表彰及奖励
评选出的校级“教书育人楷模”教师将在2021年学校教师节座谈会上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其个人参照校级“师德标兵”给予奖励。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为保证学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1.附件《304am永利集团首届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个人详细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860905 联系人:吴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hbzyrsc1@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