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部署,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我校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近期承担一年以上且今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党校学历除外);
(三)体检合格;
(四)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证书(已取得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试);
(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已取得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试)。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
时间:9月14日-9月22日。(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送至hbzyrsc1@163.com)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
”图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高校“304am永利集团”)。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3.“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査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为“304am永利集团”,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填写;选择任教专业不要带大类。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统一盖章。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9月24日。
2.现场确认地点:学校人事处(行政楼506办公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用A4纸张正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必须粘贴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因系统正在升级改造,学信网暂不提供1991-2001年所有学历查询服务,请直接到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申请学历认证,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工作一般情况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申请认证前请预估办理周期,预留充裕时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后报人事处统一盖章)。
(8)体检表1份(请申请者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粘贴一张2寸与网上报名同底相片到,附属惠济医院门诊2楼内科参加体检,体检需空腹,并将体检结果在网报现场确认时提交人事处。今年已经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体检的教师,请带上自己的原体检表和下载粘贴照片的教师资格体检表办理相关手续,体检半年有效)。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教务处联合组织,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本学期的课程表组织随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此表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岗位聘用审批表,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人事处统一提供)
(11)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2020年教师资格认证课程表,见附件1)(院系审核盖章后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3)交纳本人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和粘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同底)。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此次教师资格认证申报是按省教育厅部署采用网上申报,请相关教师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及要求进行申报和确认,逾期不受理。
附件:
1、2021年教师资格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目录
2、2021年教师资格认证课程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不盖章)
4、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正反打印)
人 事 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