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文件精神,按照《304am永利集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一)资产报废应达到折旧(摊销)规定年限;
(二)设备陈旧,自然损耗,技术指标严重下降,且无修理价值的;
(三)继续使用会产生危险或安全隐患的(危化物品、危废物品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二、报废处置程序
(一)实物清点,集中存放
各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有序集中存放保管,方便核对和回收。同时在学校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各类资产报废处置申报,逐条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处置,分类填写《304am永利集团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
(二)现场复核,组织鉴定
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填报的《304am永利集团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和《304am永利集团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进行现场核实,并组织学校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
(三)资料汇总,会议讨论
资产管理处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学校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处置后,再向财政局进行资产报废备案,待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处置。
(四)公开招标,确定机构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废旧品回收机构,并按规范流程进行公开竞拍。
(五)密切配合,完善程序
中标回收机构全额缴纳相应费用后,资产管理处组织报废单位和回收机构进行实物移交工作。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完毕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按照备案批复同时调整相关账目,报废资产残值收入上缴学校。
三、报废申报时间
资产报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报废纸质表格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晨涛、刘遐鹤,联系电话:2880191。
四、处置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本次资产报废工作量大,报废程序复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好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报废资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加强监督
为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报废鉴定小组,成员由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中心、使用单位等部门组成,对各部门申请报废资产进行鉴定,并邀请纪检监查与审计部门监督。未经学校鉴定小组鉴定的资产不得擅自处置,若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04am永利集团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