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文件精神,按照《304am永利集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一)资产报废应达到折旧(摊销)规定年限;

(二)设备陈旧,自然损耗,技术指标严重下降,且无修理价值的;

(三)继续使用会产生危险或安全隐患的(危化物品、危废物品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二、报废处置程序

(一)实物清点,集中存放

各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有序集中存放保管,方便核对和回收。同时在学校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各类资产报废处置申报,逐条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处置,分类填写《304am永利集团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

(二)现场复核,组织鉴定

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填报的《304am永利集团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和《304am永利集团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进行现场核实,并组织学校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

(三)资料汇总,会议讨论

资产管理处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学校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处置后,再向财政局进行资产报废备案,待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处置。

(四)公开招标,确定机构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废旧品回收机构,并按规范流程进行公开竞拍。

(五)密切配合,完善程序

中标回收机构全额缴纳相应费用后,资产管理处组织报废单位和回收机构进行实物移交工作。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完毕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按照备案批复同时调整相关账目,报废资产残值收入上缴学校。

三、报废申报时间

资产报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报废纸质表格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晨涛、刘遐鹤,联系电话:2880191。

四、处置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本次资产报废工作量大,报废程序复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好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报废资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加强监督

为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报废鉴定小组,成员由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中心、使用单位等部门组成,对各部门申请报废资产进行鉴定,并邀请纪检监查与审计部门监督。未经学校鉴定小组鉴定的资产不得擅自处置,若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04am永利集团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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