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学校优秀教师典型,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现就做好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类教师。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影响力,师生公认。

三、推选名额

本届校级“教书育人楷模”拟评选10名。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与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并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前两届校级“教书育人楷模”不参与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严格推荐审核

各单位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严格推选。要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教书育人楷模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注意统筹兼顾

各单位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的导向作用,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不同岗位的教师,要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向教育援疆、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三)加强师德宣传

各单位要以教书育人楷模评选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挖掘、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附件:

1.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申报材料报送须知

2.304am永利集团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申报材料报送须知

1.《304am永利集团第三届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word版和盖单位公章pdf版;

2.个人详细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word版。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务必于7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691974061@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系人:梅辉  电话:2860905  QQ:69197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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