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am永利集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为加强进修学习质量管理,决定对2023年已完成进修培训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现就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3年经学校批准,已完成外出进修培训任务的教师(学历提升除外)。
(二)2023年已完成“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国培项目)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进修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过程考核主要考核进修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进修时间、目的、内容、过程、收获、心得体会,以及进修单位的反馈情况等。结果考核主要考核进修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进修预期目标的达成度,进修过程中取得的荣誉奖励等。
(二)考核方式
过程考核采取集中会议汇报的形式,结果考核原则上采取实践技能测试的形式,会议汇报的内容和展示的实践技能要与进修计划、实践内容相符。教学单位要通过进修考核促进教师交流提高,参会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3,评委不得少于5人。
三、时间安排
进修培训考核工作要求在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并将相关考核材料报人事处(图新楼1115室)。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考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及时通知进修培训教师做好考核准备,按照本单位2023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据实考核。人事处、教务处作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工作。
(二)严格落实轮训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梳理本单位教师近五年进修培训管理台账,科学制定教师进修培训计划,严格落实高职院校教师平均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五、考核材料报送
(1)2023年教师进修培训登记表(前期报送计划时,人事处已确认盖章);
(2)2023年教师进修培训考核汇总表;
(3)2023年教师进修培训考核测评表;
(4)教师个人进修培训总结;
(5)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本单位教师2018-2023年进修培训管理台账汇总表。
上述材料统一由教学单位汇总报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周伟,电话:2860905。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