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通知
日期:2017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员工教科研成果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等级考核和2017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等工作,科研处将于1225日起,开始统计全校教职员工2017年度科研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等。

2.成果转化类:包括转化成果的名称、转化的类型、转化后到学校财务账的金额等。

3.举办学术讲座情况: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4.调研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5.案例类:包括案例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统计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封面、版权页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本身的复印件。

2.所有统计的成果完成时间界限为201711201712312016年底,未及时纳入当年奖励的科研成果可以另表补充统计,奖励标准按原规定执行。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3.一般人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校领导的成果由学校办公室集中统计,离退休人员的成果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304am永利集团”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集中统计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并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6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电子统计表格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由于申报单位较多,为便于统计资料归类整理和统计工作有序进行,20171225日至29日为集中申报时间,排序如下:

申报时间

1225上午

职能处室、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

1225下午

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图书馆、继教学院

1226上午

教育与艺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院

1226下午

护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1227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学院

1227下午

美容学院、医学分院、附属医院

1228上午

财经学院、物流学院、建筑技术学院

1228下午

信息技术学院、信息化中心、创业学院等

20171230上述各单位申报工作截止。科研处整理、核实、归档全部资料,并开始按《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核算成果奖励。到截止日尚未及时申报的成果统一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人:涂文珍 QQ:1013651581

联系电话:2867885(68623)

              科 研 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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