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员工教科研成果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等级考核和2017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等工作,科研处将于12月25日起,开始统计全校教职员工2017年度科研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等。
2.成果转化类:包括转化成果的名称、转化的类型、转化后到学校财务账的金额等。
3.举办学术讲座情况: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4.调研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5.案例类:包括案例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统计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封面、版权页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本身的复印件。
2.所有统计的成果完成时间界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底,未及时纳入当年奖励的科研成果可以另表补充统计,奖励标准按原规定执行。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3.一般人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校领导的成果由学校办公室集中统计,离退休人员的成果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304am永利集团”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集中统计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并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6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电子统计表格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由于申报单位较多,为便于统计资料归类整理和统计工作有序进行,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为集中申报时间,排序如下:
申报时间 |
申 报 单 位 |
12月25日上午 |
职能处室、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 |
12月25日下午 |
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图书馆、继教学院 |
12月26日上午 |
教育与艺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院 |
12月26日下午 |
护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12月27日上午 |
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学院 |
12月27日下午 |
美容学院、医学分院、附属医院 |
12月28日上午 |
财经学院、物流学院、建筑技术学院 |
12月28日下午 |
信息技术学院、信息化中心、创业学院等 |
2017年12月30日上述各单位申报工作截止。科研处整理、核实、归档全部资料,并开始按《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核算成果奖励。到截止日尚未及时申报的成果统一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联 系 人:涂文珍 QQ:1013651581。
联系电话:2867885(68623)。
科 研 处
2017年12月18日